直接晋升副高或正高!你是符合条件的特殊人才吗?快来申报→
近日
市人力社保局
聚焦“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
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
修订出台新的
《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
(下称《办法》)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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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和培养造就人才,《办法》突破职称逐级晋升的常规限制,鼓励支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允许业绩贡献突出达到相应条件的人才,直接晋升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明确了制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方式及如何组织实施,重点对申报人需要具备的业绩成果进行了细化规定。
《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特殊人才职称。
国家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重庆市无评审权限以及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的相应系列(专业)对应层级职称不纳入申报评审范围。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高校教师系列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至所有高校,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专业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至双一流学科建设B+及以上高校,各高校应按规定制定本校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和条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相应的职称,按规定报所在学校自主评审。
《办法》明确,特殊人才职称涵盖教师(含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艺美术、农业、工程等8个领域。
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指标总量控制的职称不属于特殊人才职称评审范围)。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人力社保局)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申报评审通知。
●评委会联系方式:023-86868558;023-86867385;1137772066@qq.com。
●市人力社保局咨询服务电话023-12333。
●人才服务专线(023-88612333)。
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渠道,创造便利条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实际贡献。
破除论资排辈思想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加快建立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创新性,注重代表性成果评价,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不同职业特点,建立科学分类、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注重实践和贡献,对人才评价不求全责备,坚持在实践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设立以来,共评审通过高级职称2054人,有效增强人才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营造了爱才、惜才的良好人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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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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